
岳塘新闻网8月23日讯(通讯员:段成香 唐志屏 陈琳)近日,岳塘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岳塘区联调委)成功调解一起因言语不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
2021年7月15日24时许,伍某和朋友在建设路口某酒店旁的夜宵摊吃夜宵。喝酒聊天兴致正浓时,伍某站在桌旁与朋友们说笑。这时,刘某突然拍他的肩膀要他让路,他觉得兴致被破坏,便随口骂了刘某,之后被朋友劝开。次日凌晨1时许,伍某吃完夜宵回到位于岳塘区吉安路某小区的家门口电梯处,发现刘某来到了他身后,他责问刘某为何跟踪他。双方由此发生口角,后刘某用随身携带的小剪刀戳伤伍某的右大腿,伍某流血,立即报了警。之后伍某去医院治疗并缝了三针。近日,伍某与刘某在民警的指引下来到岳塘区联调委驻五里堆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
调解现场,伍某提出刘某的行为恶劣,要严惩。而刘某告诉调解员,当时让伍某让路,自己先对伍某说了“请让一下”,但伍某没理会,然后自己用手轻轻拍了伍某的肩膀,整个过程都保持礼貌,但伍某当众辱骂自己,碍于伍某的朋友都在就忍了。之后,自己心情郁闷喝了酒,眼看伍某与朋友聚会散场离去,自己便一路跟着伍某到电梯口想讨个说法,不料又是一场争吵,自己气急下用身上的小剪刀伤到了伍某。调解员当即指出双方处事的不妥之处:伍某不应该在刘某提醒其让路时出言辱骂,而刘某可以当场向伍某及其朋友说明情况,如不行则可以报警处理,事后跟踪伍某至其家门口明显不妥,随后用小剪刀戳伤伍某更是违法。调解员指出,所幸伍某伤势较轻,否则,刘某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听了调解员的分析,伍某反思了自己的言行,刘某更是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对法律的无知。经调解,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刘某向伍某诚恳道歉,并赔偿伍某医疗、误工等各项损失共计数千元,双方互不再追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
责编:郭璇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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